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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63
機關名稱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單位名稱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6 嘉義縣 中埔鄉 中埔村一二八號(二樓行政室)
聯絡人 莊素坪
聯絡電話 (05) 2533321 #133
傳真號碼 (05) 2536717
電子郵件信箱 cyhgcd06@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05
標案名稱 中埔鄉112年度縣、鄉道災害緊急搶修(通)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27,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機關保留未來得向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0日止,增購金額之上限為2,261,920元(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8 09:00
開標時間 112/02/08 09:30
開標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一二八號(二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壹拾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6嘉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一二八號(二樓行政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簽訂日起,至112年12月30日、上限金額用罄時或期間經機關通知結算時止(三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為720萬以下工程,投標廠商資格為具土木包工業及以上業者廠商,並參加相關公會者,出具完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行至本所發包室購取或郵購、郵購者,限用郵局匯票(以中埔鄉公所為抬頭)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應備妥回件信封貼足郵資否則不予受理。[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採電子領者應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一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利本所查驗。[其它]:一、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如未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為不合格標。二、得標廠商應繳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百分之十作為履約保證金、保固金則為結算金額百分之三。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票據受款人應載明(中埔鄉公所)。2、以現金繳納者須至中埔農會之公庫繳納,附收據裝入證件封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交。四、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親自送至本所二樓行政室並完成簽收確認。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應與正本(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六、廠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開標2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限者不予受理。七、本所檢舉單位:本所政風服務信箱:中埔郵局第16號信箱 電話:(05)2534073、電子信箱:cyhgcd11@mail.cyhg.gov.tw 八、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九、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十、得標廠商提出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其他廠商之履約保證金及賠償連帶保證者,其應繳納之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得以減收(其額度以不逾50%為限)。十一、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延長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中埔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