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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南區3樓
聯絡人 林怡如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142
傳真號碼 (02) 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a2005@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01P00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電擊器耗材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57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02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金額最多新臺幣602萬3,000元(標的一新臺幣756,200元;標的二新臺幣5,266,800元),金額以契約金額之單價計之;期間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期間雙方之權利義務,除基於機關業務需要另有約定外,仍依原契約之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5 09:00
開標時間 112/02/1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的一新臺幣3萬元;標的二新臺幣26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或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本府防疫相關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005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3樓;承辦人員:謝昀秀;電話:02-27297668 分機6417〉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4月16日。 ※履約期限: 1、標的一:廠商自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2、標的二:第1批自決標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第2批廠商應自機關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通知之翌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標的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756,2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標的二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5,266,8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