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2.16.2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
機關地址 | 811 高雄市 楠梓區 旗楠路93號 |
聯絡人 | 羅啟芳 |
聯絡電話 | (07) 3676934 |
傳真號碼 | (07) 3676794 |
電子郵件信箱 | u460776@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6561151066 |
標案名稱 | (1)161kV新營~太鐵一、二路(#23~#27)電纜延放工程(2)161kV布袋~義竹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4,200,0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2/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 20元
文件代收費
![]()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2/07 10:00 |
開標時間 | 112/02/07 11:00 |
開標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F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95萬元整(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收發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第一期:40日曆天、第二期:40日曆天 、第三期:50日曆天、第四期:40日曆天、第五期:60日曆天、第六期:30日曆天、第七期:30日曆天(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 2. 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3.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4.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及第十四條、證件繳驗及發 還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