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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先生/黃小姐(02)2989-9201分機222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7678
傳真號碼 (02) 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L5749@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31-1
標案名稱 板橋市場冷鏈物流中心興建統包工程修正後(含基本設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2,9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01993858 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0,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7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補助金額
90,0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7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0 09:20
開標時間 112/02/10 09:4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5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4/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基設報告書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完成;建照掛件應於決標日起70日曆天內完成;細設應於決標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5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2.本機關「不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部分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
3.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及本採購案「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4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5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4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5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一) 工程之基本設計成果報告書應於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 (二) 工程之建築執照掛件應於決標日起70日曆天內完成。 (三) 工程之細部設計成果報告書應於決標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 (四) 工程之施工應於建築執照核准日起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曆天竣工,其中基礎結構體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 其餘規定詳如本採購案統包工程需求說明書及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黃小姐,電話為:02-29899201分機222 [廠商資格] 第1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 第2資格: 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第3資格: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第4資格: 1.甲等冷凍空調業。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第5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