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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66
機關名稱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機關地址 731 臺南市 後壁區 後壁里129號
聯絡人 陳熙瑜
聯絡電話 (06) 6872284 #502
傳真號碼 (06) 6871754
電子郵件信箱 siyu1010@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50201A
標案名稱 臺南市後壁區112年度一般環境衛生消毒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5.15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擴充時間:自112年6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保留擴充金額28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31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29號(臺南市後壁區公所行政課)
人工領標新台幣150元整(請自備零錢)(郵購以匯票為限但須附新台幣150元回郵郵資)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7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8 10:00
開標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29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29號(郵送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處登記為憑)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第8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需具「病媒防治業」(J101020)規定之營業項目,並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照」,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政府或授權合格機構核發之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證照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郵遞送達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29號臺南市後壁區公所(郵送時間自行估計)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處登記為憑。 2.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廠商需將憑據檔內容之書面資料列印置於標封內。最低標廠商未付者需舉證有電子領標之屬實。 3.本案領標及投標期限與開標日期如因颱風、地震或其他特殊因素經上級主管機關公佈停止上班時,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4.請廠商隨時注意本公告異動更正事宜。 5.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據工程會96.10.2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 6.應納之印花稅,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7.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單或企劃書,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限制。 8.履約期限:簽約日起至112年5 月21日止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