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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81
機關名稱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單位名稱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2 屏東縣 春日鄉 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聯絡人 陳彥廷
聯絡電話 (08) 8782145 #314
傳真號碼 (08) 8781550
電子郵件信箱 duaf012@mail.chuen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26
標案名稱 111-春日鄉力里1號及七佳3號農路改善等2件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9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99,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臺幣150元整,郵購者需另 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7 10:00
開標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春日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
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截止投標日當日至5時 0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課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二)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 點: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本所行政課(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寄達本所行政課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三、[其他] (一)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所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 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 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二)、本採購案第1次公告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 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三)、本採購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 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俟補助款入庫後,再行撥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