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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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9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 |
單位名稱 | 數位發展部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延平南路143號 |
聯絡人 | 周怡彣 |
聯絡電話 | (02) 23800522 |
傳真號碼 | (02) 23800795 |
電子郵件信箱 | yiwen7904@mod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ZD111017 |
標案名稱 | 112年政府ODF文件格式應用服務功能擴充與推廣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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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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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7,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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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部得視廠商履約情形,保留自決標日起2年內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上限金額700萬元,後續服務內容是機關需要提出,範圍包括系統維運、功能擴增、推廣宣導、客服諮詢、顧問服務及教育訓練等,廠商不得以未取得後續擴充議價權利向機關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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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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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1/03 | ||
原公告日 | 111/12/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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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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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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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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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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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2/01/16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1/17 14:00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5樓501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在履約期間違反契約規定或其他不當情事並彌補本部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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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1樓總收文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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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2/12/10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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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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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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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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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 傳輸次數 | 更正序號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公告日 | 檢視 |
註: |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註: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