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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8.61
機關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莒光路315號
聯絡人 王惟俊
聯絡電話 (02) 23061893 #131
傳真號碼 (02) 23064375
電子郵件信箱 whlccoco@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403
標案名稱 112年度委外清潔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5,76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95,76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8 14:00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履約順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台北市政府111年10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30011號函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101環保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本案招標文件之機關文件費計100元,採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另計。 (二) 本案件之公告時間為111年12月1日(四),截標時間為:111年12月7日(三)17時00分,投標資料需於截止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收,逾期不予受理。專人送達者以總務處收件為主。 (三) 開標時間:111年12月8日(四)14時00 分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舉行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於本場地進行開標,將另擇場地進行開標作業)。 (四) 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12月5日(一)16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上班日。 (五)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 495,768元整。 (六) 得標者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或經公證之影本﹞送本校查驗,如影本與正本相符,始得辦理訂約,如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取消得標資格;或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得標權。 (七) 廠商對本須知如有疑義可提出詢問,由本校業務相關單位說明解答,其解釋權僅屬本校。(本校聯絡人及電話:總務主任2306-1893#131) (八) 本案日後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邀請得標廠商前往說明時,得標廠商不得拒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