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8.3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文林北路155號
聯絡人 陳幸儀
聯絡電話 (02) 28234212 #401
傳真號碼 (02) 28235854
電子郵件信箱 michaelhu1964@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W11126
標案名稱 112及113年度預約式遊覽車租賃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9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1年(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擴充金額395,000元,並於本案投標須知、招標公告及契約中敘明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使用車輛數量及金額限以整年度採購預算用罄為止。本機關得視次年度預算核定是否足夠,及服務績效審議通過,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8 09: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155號本校4樓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15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或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機關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12月7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事宜廠商。聯絡電話:02-2823-4212轉401,傳真號碼:02-2823-5854,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155號總務處。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的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校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本校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本案後續擴充1年(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擴充金額395,000元,並於本案投標須知、招標公告及契約中敘明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使用車輛數量及金額限以整年度採購預算用罄為止。本機關得視次年度預算核定是否足夠,及服務績效審議通過,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 本案後續擴充1年(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擴充金額395,000元,本案投標須知、招標公告及契約中敘明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使用車輛數量及金額限以整年度採購預算用罄為止。本機關得視次年度預算核定是否足夠,及服務績效審議通過,再簽准機關首長同意,採用以文換約程序辦理完成後續擴充1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