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簡聿悊/老人自費安養中心29393146分機3143林哲宇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646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aa11303@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2010
標案名稱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餐廳伙食委外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457,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依評鑑結果,分數達80分(含)以上為甲等,經機關核定後得洽廠商依原訂約條件及訂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1年,擴充金額上限為646萬6,800元整;分數未達80分則為乙等,將不予續約。(二)契約期滿若新案未及招標完成銜接,得依原訂約條件及訂約單價再擴充至多6個月,擴充金額上限為321萬3,8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1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1 17:2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6號櫃台(詳如附加說明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自決標日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與餐飲相關事項)、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或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之票據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寄達者為不合格,請注意郵遞時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同上地址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6號櫃台」(以機關收訖時間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送達者為不合格)。 ※註:視疫情警戒情形及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其他須知】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本案午餐及晚餐數量為預估數量,每月依固定單價(70元)及實供數量計算給付,投標廠商毋需報價,僅需就【服務費】報價。詳契約第3條及需求書等招標文件。 三、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勝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四、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4萬元整。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111年12月6日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六、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9393146分機3142林哲宇先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