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11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濟南路一段71號
聯絡人 張幹事
聯絡電話 (02) 23216256 #233
傳真號碼 (02) 23414354
電子郵件信箱 cksh232@gafe.cks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A11
標案名稱 111年高中優質化電動機教學模組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7
原公告日 111/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12 10:00
開標時間 111/12/12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71號本校四維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71號本校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3月1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擇一)【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E601020 電器安裝業】、【F113020 電器批發業】或【F213010 電器零售業】等、【CE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F213機械器具零售】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辦理第二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原(第一次更正)招標公告履約期限文字誤植,更正為112年3月10日。 2、本次更正無須重新領標。 本案辦理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內容如下: 1、履約期限延長至112年3月10日。 2、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開標時間詳如公告 3、本案無須重新領標。 其餘部分依原招標文件。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1項規定(略以):「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本案釋疑期限為111年12月8日止。依同條第2項,本機關釋疑期限為111年12月9日止。 2、有關異議受理期限,依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本案異議期限為111年12月16日止。依同條第2項,本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1年高中優質化電動機教學模組財物採購案 01 111/11/30 公告
111年高中優質化電動機教學模組財物採購案 01 01 111/12/06 公告
111年高中優質化電動機教學模組財物採購案 01 02 111/12/07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