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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19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愛國東路79巷11號
聯絡人 曹曦
聯絡電話 (02) 23917402 #830
傳真號碼 (02) 23918478
電子郵件信箱 tsaohsi@mail.cups.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3
標案名稱 111年度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教學軟體及數位內容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3,37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3,3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273,37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華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9巷1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20日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符合任一即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上開收據、憑據以下統稱領標憑據)之處理方式,應依本機關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如招標文件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無須檢附領標憑據。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12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採購為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及企劃書,已經本機關首長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5.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