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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4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檢驗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楊佩欣
聯絡電話 (02) 28280102 #5962
傳真號碼 (02) 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mt940003@healt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Q11202
標案名稱 112年度食品、藥物檢驗儀器維護(A、B、C)3項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38,63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擴充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707萬7,270元整後續擴充期間之單價及條件依原契約辦理。惟113至114年度所需費用如未獲臺北市議會通過或有刪減致不足支應時,則無條件終止契約或以通過之預算額度支應。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1年9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24428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F106010 :五金批發業或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或F108021西藥批發業或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等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類別。
2.投標各分項須檢附該分項之原廠之維護保養能力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投標書。 7.詳細價目表。 8.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9.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10.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11.投標各分項須檢附該分項之原廠之維護保養能力證明書。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新臺幣1,061萬5,905元整,預算金額新臺幣353萬8,635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最低標決標。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底價為A項新臺幣126萬元整、B項新臺幣106萬元整、C項新臺幣46萬元整。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葉育伶小姐 電話:02-27208889轉7132  如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請洽檢驗科 楊佩欣小姐 電話:02-28280102轉596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639,05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B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307,385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C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592,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