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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3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3段181號
聯絡人 簡正怡/郭孝萱
聯絡電話 (02) 25957656 #203/503
傳真號碼 (02) 25850984
電子郵件信箱 michelle771111-tfam@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EX1036
標案名稱 「勒內・布里:視覺爆炸展」國內外運輸暨佈卸展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74,45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9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承運標的價值高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辦公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之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另行提供書面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並須支付電子領標手續費新台幣20元整。 [開標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臺北市立美術館地下二樓秘書室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無需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重點說明]:1.投標時請使用本館所發之詳細價目表投標。2.決標作業:依優勝序位進行議價。3.本案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與評選。4.評選方式:於資格審查後辦理評選作業,評選順序依各合格投標廠商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並依優勝序位,由最優勝廠商優先取得議價權。5.評選現場廠商需提供資料請依規定於投標文件中備齊,俾憑甄選,餘詳評選須知。6.議價作業:另行通知優勝廠商。 [預定決標日]:開標後30日。 [委託項目]:展覽作品運輸報關及佈卸展等。詳如[詳細價目表]及[需求說明書]。 [履約期限]:1.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算7日內。2.第二階段:來程運輸工作及佈展工作執行完成後30日內。3.第三階段:卸展工作及回程運輸工作完成後30日內。(以上為提交請款文件期限)。 [補充說明]: ※電子投標之廠商:廠商若選擇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除依規定應上傳服務建議書電子檔案外,請依本案評選須知第貳節第二點(一)規定另備齊服務建議書紙本8份(正本2份,副本6份),須標示正副本,依招標文件規定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並於封面註明『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內附文件為服務建議書)』,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未投遞或延誤者依評選須知之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規定扣減評比之分數。 ※本案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三點規定,決標後契約書〈正本2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投標廠商先行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自然人需申請自然人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需再利用「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以加速決標後電子契約簽署進度。有關「My 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將於決標後另行給予得標廠商「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參閱。 ※廠商(自然人除外)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111年12月2日前(等標期1/4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館於111年12月5日前(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1/4)以書面答覆廠商。 本館政風室聯絡電話:25863696、傳真:2595050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