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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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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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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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2.11.1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單位名稱 | 勞務採購科 |
機關地址 |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聯絡人 | 林盈廷 |
聯絡電話 | (02) 29603456 #7659 |
傳真號碼 | (02) 29530960 |
電子郵件信箱 | AR6553@ntpc.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1216-1 |
標案名稱 | 112年新北市政府智慧城市規劃及推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2.1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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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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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17,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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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翌日起18個月內、金額為新臺幣1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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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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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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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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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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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1/12/16 09:40 |
開標時間 | 111/12/16 10:00 |
開標地點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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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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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決標翌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依本案特性調整以符合本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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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管理諮詢、資訊軟體服務、資訊軟體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整合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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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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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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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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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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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