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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聯絡人 陸芃緁
聯絡電話 (02) 27206001 #38
傳真號碼 (02) 27205996
電子郵件信箱 8a-pengjie@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C11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原樂好市–原民主題選品店營運管理」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1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審核評估廠商績效優良,則依契約項目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預估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預估計新臺幣300萬元整(含稅價),採購項目及內容原則與本委託案相同,惟本會得依業務需要與廠商協商調整部分工作內容。另該項經費係為113年之預算,如經臺北市議會決議凍結、刪除、減列,廠商應同意終止契約或按比例刪減金額或調整本契約工作範圍,如廠商不同意,得以終止契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現金新台幣 15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4 09:00
開標時間 111/12/14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採市府範本(參考主管機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請參閱投標須知第貳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並依設立性質依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11年12月5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會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111年11月30日);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2.有關本案履約期限各分段進度依契約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3.廠商可於「原樂好市-原民主題選品店」(松山文創園區南向庫房)營業時間內(星期一店休)自行前往勘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