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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3.4
機關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7樓
聯絡人 江芷薇
聯絡電話 (02) 27599741 #7215
傳真號碼 (02) 27599737
電子郵件信箱 te11098@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e11200400
標案名稱 112年度中央控制系統網路設備及資安維護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50,86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5
原公告日 111/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7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交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交工處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詳契約第7條及本案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僅須任一項符合)
1.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之一。
2.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承攬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之資訊軟硬體維護之履約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契約封面影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陸資來臺投資/投資法規/參考文件: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及陸資投資資訊產業事業清冊)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更正招標文件:工作說明書。 2.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計算至仟元,仟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1;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11月29日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1.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2.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 3.履約期限: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餘詳契約第7條及本案工作說明書)。 4.本案業經簽奉核可,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得改採限制性招標。 5.「服務建議書」及「簡報」綜合評定分數,經公開評審優勝者,取得與本處優先議價權,評審辦法詳閱(評審須知)。服務建議書頁數以不超過50頁 為限,共計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 6.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7.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1;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9.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0.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11.本案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即11月30日)審議完成時,本案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1、5款,將有條件決標予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年度中央控制系統網路設備及資安維護案 01 111/11/29 公告
112年度中央控制系統網路設備及資安維護案 01 01 111/12/05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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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