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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19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文德路218號
聯絡人 李加琦
聯絡電話 (02) 27977035 #301
傳真號碼 (02) 27991799
電子郵件信箱 maintain@nhs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1
標案名稱 112年度一般生活及大型(含廢棄物)垃圾清運處理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續擴充之權利,至多擴充2次,每次1年,得標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於契約期滿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說明如下: 1.擴充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每年上限為新臺幣26萬4,000元。 2.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得免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7 14: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218號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A棟3樓多功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文德路218號A棟3樓總務處事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一)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0分至下午5時內送達。 (二)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2月5日上午12時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12月5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為第2次上網招標,開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如廠商第1次已領標,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更換修正後之招標文件,無須再付工本費。 ※依臺北市政府防疫規定,在入校人員應完成疫苗3劑接種且滿14日(需持小黃卡證明),未施打3劑疫苗者,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始得進入校園。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