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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99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復興三路312號
聯絡人 林耕宇
聯絡電話 (02) 28914353 #13
傳真號碼 (02) 28935641
電子郵件信箱 bananafish006@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5
標案名稱 112年度學生通學專車租賃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15,8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15,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期間1年,契約期滿乙方有意續約者,應於契約期限屆前兩個月向本校提出申請經審履約績效良好者,得辦理議約續約,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本契約得予延長1年,預估金額為1,815,8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1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標案品質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
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
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經承做類似標的相關文件、擁有車輛證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於投標文件中檢附,如:駕駛人員駕照 。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於投標文件中檢附,如:汽車保養廠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廠商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請於11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2.開標日時間:112/12/6(二)上午10:00,於本校校長室開標。 3.本案採單價決標並公告底價:每趟次新臺幣1,400元整。 4.本案預算金額為預估趟次總金額,履約付款仍以實際趟數金額給付。 5.依「臺北市地方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基金)辦理採購招標之處理原則」,本案為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須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得先行辦理決標,並以府頒投標須知範本第59點第4項第4目規定辦理。 6.本校位處山區,通學路途曲折狹隘,車輛交會不易,考量學生通學安全,通學車輛宜以19人座中巴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