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9.53.4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機關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7樓 |
聯絡人 | 江芷薇 |
聯絡電話 | (02) 27599741 #7215 |
傳真號碼 | (02) 27599737 |
電子郵件信箱 | te11098@gov.taipei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te11201901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路況監控值勤人力勞務採購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131,864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經機關評估原得標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年度擴充,113年擴充上限金額新臺幣413萬1,864元,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前述增購113年度預算以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奉核准編列時,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2/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06 10:00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廠商確實履約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第三班結束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專業技師事務所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3.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F11309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F1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零件批發業;F213090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F214990其他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件零售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J701070資訊休閒業之一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