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3.3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愛國西路26號
聯絡人 郭奕廷
聯絡電話 (02) 23752100 #1611
傳真號碼 (02) 23114351
電子郵件信箱 tihn1113@police.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6
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警用機車委託修護計593輛(不含大型重型機車)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原公告日 111/11/23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8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A02020機車修理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六、廠商需於臺北巿境內設有合法之維修廠,並應機關車輛使用單位需求,實施車輛故障排除之義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機關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影本,審查結果符合資格之廠商須提供證件正本供查驗。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限2年,於有效期限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修正合格廠商名單;原合格廠商名單內之廠商有不符合原定資格條件之情形者,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辦理複查。逾期未提出說明或複查不合格者,將自合格廠商名單中刪除。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有效期限屆滿後,機關重新辦理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11年1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752100轉1611郭奕廷,傳真:23114351,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5樓總務組。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郭奕廷,電話:23752100轉1611。 四、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五、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機關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六、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113年度警用機車委託修護計593輛(不含大型重型機車)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採購案 01 111/11/23 公告
112-113年度警用機車委託修護計593輛(不含大型重型機車)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採購案 01 01 111/11/24 公告
112-113年度警用機車委託修護計593輛(不含大型重型機車)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採購案 01 02 111/11/25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