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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楊雅婷/身障科郭凱傑1999轉1538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646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ha_sgyating@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9015
標案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錦州發展中心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980,72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9 17:00
開標時間 111/12/20 09:4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服務型態為日間生活照顧機構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年7月6日奉核府簽字第1113111038號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另甄選投資廠商程序依政府採購法第99條之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章程或規程項目與社會福利有關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設有與社會福利有關系所之學校。
三、醫療院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注意:廠商投標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於出發投標前詢問完成。投標請列印「投標封套」(請填妥廠商資料)黏貼於紙袋或紙箱等不透明容器上,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等資料密封包裝後,於截標期限前送達本局簽收(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送達者無效)。另因本府市政大樓實施門禁管制,且進入本府均需全程配戴口罩,請投標廠商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預留相關作業時間,以免遲到損及自身權益。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如有領標或電子憑證下載等操作問題,請洽詢中華電信客服0800-080-512。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預算金額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以籌備期經費計之。開辦營運期起廠商自負盈虧。採購金額按細則第6條第4款及第10款合併認定計算之。籌備期經費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依本市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核實撥付,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契約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賠償所失利益(詳契約第九條)。有關續約規定詳契約第二十九條。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11年12月1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對疑義處理之結果,將於111年12月13日前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有關招標標的或場勘問題請洽身障科27208889轉1538郭凱傑先生。 *註:視疫情警戒情形及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為本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6號櫃台)。※服務櫃檯服務時間為上班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3:30~17: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