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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3.5
機關名稱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海濱路240號
聯絡人 楊麗華
聯絡電話 (03) 5388406 #19
傳真號碼 (03) 5386141
電子郵件信箱 61042@ems.hccep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7003
標案名稱 112-114年新竹市清潔車GPS即時追蹤管理系統手機APP及網頁系統租賃3年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42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0058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1樓服務臺
新臺幣100元整【如匯票購買抬頭請書寫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9 10:00
開標地點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7樓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督促投標廠商得標後,履行契約外,兼防範圍標或妨礙標售程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將來契約之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連同服務建議書郵寄30058新竹市海濱路240號行政科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收發戳記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完成履約標的,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向政府登記之資訊服務業或資訊服務相關行業者,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應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44條規定。 【應附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標單、報價清單、服務建議書及符合廠商資格之證明文件等,詳投標須知第44條規定。 【其它】: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請將資格證明文件及標單文件置於同一標封,連同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投標。)2.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招標規範及補充說明)、(規格表、報價單)、(評選(審)須知及評選(審)作業說明)等相關規定,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3.其他未盡事宜,本局將另行公告。4.開標時請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5.有關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之諮詢,請逕洽本案業務科室承辦人。 【領標方式】:1.專人購買:請於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購買。2.郵遞購買:標單重量約500公克,請視需選擇郵遞寄送方式並附足額回郵信封(信封尺寸建議A3為適)寄「新竹市海濱路240號新竹市環境保護局行政科」購買。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檢舉不法電話與信箱】:1.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00074。2.新竹市政府政風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檢舉信箱:新竹郵政01045號信箱。電話:(03)5368920轉1201。4.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其餘管道如下所列之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備註】:防疫期間請自備口罩與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