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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4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單位名稱 社會處
機關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光明六路10號
聯絡人 周姿吟
聯絡電話 (03) 5518101 #3180
傳真號碼 (03) 5585868
電子郵件信箱 10012916@hch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3827808
標案名稱 112年新竹縣小型復康巴士交通服務營運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招標機關保留增購新臺幣參仟捌佰萬元整(含新竹縣政府及廠商提供本案服務之計程費用收入)之權利,並得於112年度對得標廠商辦理年度評鑑,分數達80分以上表現優良者,經招標機關簽核後,邀請得標廠商辦理113年度委託服務案,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增購委託項目、數量得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並於增購金額內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3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6 09:3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2年1月1日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可複數勾選)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11公共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或G101031計程車客運業或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或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201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
■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二)I.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II.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
■當年度有效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欲領標廠商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取。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二)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 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範。 (四) 請投標廠商於開標時間(詳本須知第27點)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 契約單價之調整由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合理調整訂定。 (六) 廠商得標後請以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消費稅科或竹東分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七)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因應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或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區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並於原開標日次一辦公日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竹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十號、電話:03-5518101、傳真:03-5513672)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