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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29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運輸設施科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葉珮如
聯絡電話 (07) 2299825 #717
傳真號碼 (07) 2299824
電子郵件信箱 amaru@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99
標案名稱 111年度高雄市太陽能電子紙智慧型站牌建置計畫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倘機關爭取額外經費,得依據原契約項目、單價以實作數量計價,擴充金額上限為4,000,000元,且延長期限以不超過112年12月31日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2,4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06 17:30
開標時間 111/10/07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政風室或郵寄至高雄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開始,餘詳工作說明書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及代碼為資訊服務業(I301)、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之公司、行號等與本案相關之廠商。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繳納證明。
5.服務建議書乙式。
6.報價單及詳細價目表。
7.切結書1。
8.著作權權利切結書。
9.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已公開標案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金額倘超過本案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六)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均需攜帶本招標文件中所附之「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七)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併服務建議書乙式12份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八)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次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