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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規劃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聯絡人 陳思琪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6863
傳真號碼 (03) 3326361
電子郵件信箱 10063801@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11-3
標案名稱 「桃園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委託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29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1,6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6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項目為拆遷費用500萬元整,並依原契約條件與價金續約執行及給付,其單價不予調整。 (二) 機關於原契約拆遷項目費用用罄時辦理擴充,擴充辦理最遲應於本契約履約期限屆滿前1個月申請並完成續約程序,未辦理或完成續約程序者,視同放棄續約申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9/01
原公告日 111/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06 09:00
開標時間 111/09/06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視個案需求,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規劃科准簽辦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且需具備以下3項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1.運輸工具製造業(CD01)、交通運輸工具批發業(F114)、交通運輸工具零售業(F214) (符合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2.管理顧問業(I103060) 、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符合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3.租賃業(JE01010)。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服務建議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7.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為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規劃科111年8月31日核准簽辦理。 2.修正契約、工作說明書及投標須知部分內容。 3.開標時間及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規劃科(03-3322101#6863)陳思琪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規劃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桃園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委託服務工作 01 111/08/12 公告
「桃園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運管理」委託服務工作 01 01 111/09/01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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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