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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環境保護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
聯絡人 環保技術組
聯絡電話 (02) 23667217
傳真號碼 (02) 23673719
電子郵件信箱 d06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0611100016
標案名稱 輸電系統及再生能源氣候變遷調適平行展開研究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677,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9 11:00
開標時間 111/08/29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2101A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24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之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或個人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限制性招標,完成研究計畫書評審後,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111年8月29日下午2時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21樓2101A室開標。 4.本案屬分年編列委託研究費用預算之跨年預算,若以後年度所需費用,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5.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高於公告預算,即屬不合格標。 6.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本公司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7.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8.疑議、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公司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本公司釋疑之電話為:02-23667222,傳真電話為:02-23673719,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電話及地址:同招標機關。台電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9.預算金額含稅1,967萬7,000元,不含稅1,874萬元。 10.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11.投標文件須於111年8月29日11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21樓環保技術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