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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13.2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聯絡人 劉瓊玫
聯絡電話 (04) 23275031
傳真號碼 (04) 23288234
電子郵件信箱 wfpp020@tcp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CGPD-CID1110021
標案名稱 111年「智慧車載雲端辨識暨公開情資蒐報系統」建置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1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2 10:30
開標地點 本大隊地下室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開標前如地點異動,事前通知投標廠商及與會人員。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期確保本案履約執行順遂、確保履行無虞及財力擔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662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翌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應用系統功能開發,檢附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具備得承攬本採購與資訊服務或系統整合等相關資料之合格文件,請檢附主管機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國立大專院校得檢附授權書)(本小目廠商免附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如招標須知規定。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經機關首長簽准在案。 二、投標前,請投標廠商逐一檢視避免遺漏應投標之證明文件及詳閱規格表等招標文件再行投標:另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不予發還投標時所繳之押標金。 四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經機關通知與機關簽約,並按本須 知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期間進入本機關駐地之投標廠商人員全程配戴口罩,如測量超過37.5度者或咳嗽嚴重,將避免其進入,請其就醫,故請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員應注意自身身體狀況,避免因無法出席現場參加投標(說明、比減價、議價等)而影響權利。 六.本案所需之作業系統、軟體工具,均須為合法授權使用,且應遵照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所發布之「Web應用程式安全參考指引」及相關規定辦理,減少應用程式可能發生的安全弱點,並注意系統開發階段相關安全議題,以降低機關資安風險;另所有建置項目,由承商與本大隊進行需求訪談、規劃、設計、開發、建置、測試、上線等事宜,並與本平臺完成整合,且不得額外再收取任何費用。請廠商自行評估確認,再行投標。 七、對本案上網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本大隊行政組劉警務佐(04-23275031);需求說明書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科偵隊組承辦人張偵查佐(電話04-23288295)。 八、.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5個工作天內,應提供參與本案廠商及服務團隊成員名冊、資訊安全保密同意書(委外案)、資訊安全保密同意書(個人)、契約內同意書等送本機關備查。 九、投標廠商請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授權委託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授權委託書之填寫須明確;另招標須知及廠商聲明書需供查驗之資料,請一併攜帶俾利作業。 十、請攜帶「投標印章」(使用於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代用印章授權書」及「代用印章」行使相關權利。 十一、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十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版政府電子採購網訂於111年6月 4日8時起上線對外提供相關服務,投標廠商端相關領標作 業,如有疑問請洽該網址客服專線以利領標。 十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