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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28
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文復路六號
聯絡人 郭苓珊
聯絡電話 (03) 8227121 #109
傳真號碼 (03) 8227665
電子郵件信箱 kuo0113@mail.hcc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U11110903
標案名稱 花蓮縣新建圖書館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78,830,52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4,714,50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計新臺幣4億2,471萬4,509元,於本契約執行期間擴充辦理,支用於工程、設計所須項目。詳投標須知第八十六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385,000,5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4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06
原公告日 111/07/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CU1110007404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4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9/27 10:00
開標地點 花蓮縣文化局石雕博物館會議室(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仟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文化局總收發(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200日曆天(依實際執行狀況為限,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開業建築師:
1.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1)開業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建築師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
(3)廠商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具規劃設計監造建築工程規模查核金額以上案件至少1件之勞務結算驗收證明或其他可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投標所須附文件:
(1)切結書1。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其它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二) 綜合營造業:
1.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登記為甲等、營業項目代碼含有E101011綜合營造業。
(2)營造廠專任工程人員:技師或建築師之證書、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廠商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具承攬建築工程規模巨額以上案件至少1件或新建建築工程規模查核金額以上案件2件之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或其他可證明文件。
(5)廠商信用之證明。
2. 其他投標所須附文件:
(1)切結書1、2。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4)其它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開業建築師:具規劃設計監造建築工程規模查核金額以上案件至少1件。 2.綜合營造業:具承攬建築工程規模巨額以上案件至少1件或新建建築工程規模查核金額以上案件2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開業建築師:建築師證。 2.綜合營造業:技師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案辦理公開說明會1場,詳細日期、地點及內容請詳本局網站最新訊息欄之公告。https://www.hccc.gov.tw/ 111年7月25日 第一次更正招標文件 1.04-1:更正P.1及P.5文字誤植。 2.附件二:補充地質調查報告資料。 補充招標文件 1.附件14:文化園區現況測量圖AUTOCAD檔。 2.附件15:既有圖書館之使用執照圖說。 3.附件15:既有圖書館之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成果報告書。 4.附件15:既有圖書館之結構安全鑑定報告。 111年8月23日 第二次更正公告(文件之黃色底線部分) 1.投標須知:修正第64點。 2.統包工程採購契約:P.3、4、5、7、8、16-19、29、35。 3.統包需求計畫書:P.9-11、23、24、45-55、85、88、137、170。 4.評選須知及服務建議書內容作業規定:修正及補正內容。 5.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修正綜合營造業之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6.投標標價清單:補充設計費計算原則。 7.共同投標協議書:補充說明填寫方式。 111年9月2日 第三次更正招標文件 1.公告評審委員名單。 2.刊誤招標公告之廠商資格,使之與招標文件相符。 111年9月6日 第四次更正招標文件 1.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刊誤,更正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花蓮縣新建圖書館統包工程 01 111/07/14 公告
花蓮縣新建圖書館統包工程 01 01 111/07/25 公告
花蓮縣新建圖書館統包工程 01 02 111/08/26 公告
花蓮縣新建圖書館統包工程 01 03 111/09/02 公告
花蓮縣新建圖書館統包工程 01 04 111/09/06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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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