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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29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智慧交安科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10樓
聯絡人 陳怡憓
聯絡電話 (06) 2991111 #8271
傳真號碼 (06) 2982038
電子郵件信箱 yihui@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317
標案名稱 111年臺南市緊急車輛優先號誌暨運輸走廊壅塞改善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交通部
補助金額
11,0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9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小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至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90日曆天(不含審查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 四、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保兌之銀行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五、採購合約印花稅繳納方式如下: 1.工程、勞務採購,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辦理: (1)總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362、傳真(06)2119636。 (2)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3)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2、傳真(06)2119647。 (4)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5)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6)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2.亦可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經核准後,即可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繳款書,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