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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8.97
機關名稱 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南海路58號
聯絡人 許詩玉
聯絡電話 (02) 23033555 #600
傳真號碼 (02) 23093736
電子郵件信箱 353604-04@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B09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六年級畢業紀念冊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1,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4 13:00
開標地點 本校教學觀察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5月26日上午11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臺北市政府頒修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C701010印刷業、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
之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07月10日(逾期者恕不受理);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二、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本案已簽請首長核准,如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 五、服務建議書簡報及現場詢答時間:本校採購單位宣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名單後,合格廠商應於111年7月14日上午13時30分前至教學觀察室報到。簡報之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預定111年7月14日下午13時30分(學校得視投標廠商家數彈性調整之)起進行簡報及詢答。 六、投標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需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七、因防疫期間,若廠商報到時已被匡列隔離而無法親臨現場簡報,請自負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國語實驗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