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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1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延壽街401號
聯絡人 劉雪慧
聯絡電話 (02) 27674496 #501
傳真號碼 (02) 27660952
電子郵件信箱 doc@csj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B09001
標案名稱 111年校園防墜改善設施財物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7,62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7,62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87,625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1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延壽街40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通知日起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臺北市政府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應與本案相關,相關營業項⽬如下(符 合其中⼀項):。 (1)E101綜合營造業 (2)E102⼟⽊包⼯業 (3)CI01010 繩、纜、網製造業 (4)F111建材批發業 (5)F211建材零售業 (6)其他經本校審查與本案相關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内容有疑義期限自公告日至111年7月6止。 2.本標案為本案採購之標的物,為求施作保險起見,建議廠商於投標前到本校實地勘查以了解現況及需求,並簽署現場勘查證明書,確保對本案之了解,避免日後施工產生争議。廠商得標後不得以不解現場實際情况,導致低估施作成本或本案規範敘述不清楚等非可歸責校方之理由,要求給付契約外之費用。 3.場勘時間請利用平常上班日週一〜週五(09:00-16:00),可與總務處事務組02-2767-4496分機501劉小姐聯繫。 4.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7萬5,000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