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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9.66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南海實驗幼兒園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海實驗幼兒園
機關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西藏路424號
聯絡人 張筱藜
聯絡電話 (02) 23022984 #24
傳真號碼 (02) 23065740
電子郵件信箱 hsiaoli@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1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乾貨雜糧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9,07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經本園考評會通過,得續約一年,其金額、數量以原契約為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2:00
開標時間 111/07/12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424號本園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029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424號警衛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最新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102060糧商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詳招標文件)
1、領標電子憑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資料。
4、投標書、詳細價目表、同等品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111年7月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另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一日。 3、預定決標日同實際決標日。 4、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時,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海實驗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