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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0.90.34
機關名稱 弘光科技大學
單位名稱 弘光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33 臺中市 沙鹿區 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聯絡人 時小姐
聯絡電話 (04) 26318652 #1707
傳真號碼 (04) 26311134
電子郵件信箱 shop@web.hk.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00123
標案名稱 人工智慧影像辨識系統建置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16,2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1,116,25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未使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本校納管組A111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3 09:00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行政大樓三樓A3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211辦公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隔日起12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表、影本)或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並符合下列規定:
1.出具單位: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
2.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3.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4.查覆單上應載明: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5.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領:至本校「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18號(A111室)」出納組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後,憑收據至總務處(A211室)領取。 投遞方式索取:繳納200元領標費用,另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資60元)。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電話:04-26318652分機1707時小姐,傳真:04-2631113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弘光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