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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1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聯絡人 方慶和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7964
傳真號碼 (02) 27595575
電子郵件信箱 cz_fun@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7003030100201
標案名稱 福德街137巷8弄至福德街89巷道路興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354,23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6
原公告日 111/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14 11:00
開標時間 111/07/14 14: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本處服務台或掛號郵寄至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4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10467號函訂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
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5份(含正本1份,副本14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否。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本工程得標廠商應投保鄰屋龜裂倒塌責任險。 9.本工程施工廠商品質管理人員應比照「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第36點規定,經新工處訓練合格取得證照使得為之。現場施工廠商品管理人員不得有未依前述規定取得證照或未在場,冒用、偽照、借用證照之情事。 10.廠商以維護施工證於道路上施工時,仍須依照道路挖掘許可證之施工管理規定施工,違反者須依照「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市區道路條例及臺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罰款金額扣罰違約金;本契約條款中另有較重罰則時,則從其規定。 11.本工程施工預算詳細表之二十義交費用之【義交(日),含行政作業費】及【義交(夜),含行政作業(派遣管理)費用】為固定單價,不隨標案折數打折,於估驗計價時需檢附義交協勤清冊。 12.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9.00M3,複價: 5,175.00元。預估變賣總價為:5,175.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13.押標金有效期為 111年10月12日止。 14.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屆時參與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 本案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後: 一、招標文件電子檔「標單」新增「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1年7月7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7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1年6月3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本處將依更正後之招標文件辦理招標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福德街137巷8弄至福德街89巷道路興建工程 01 111/06/30 公告
福德街137巷8弄至福德街89巷道路興建工程 01 01 111/07/06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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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