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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51
機關名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單位名稱 寺廟室
機關地址 500 彰化縣 彰化市 光復路74號
聯絡人 莊只頤 先生
聯絡電話 (04) 7222893 #23
傳真號碼 (04) 7228893
電子郵件信箱 ttf@ems.changhu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39
標案名稱 彰化市公所「111年度中元普渡帳篷、法師台、桌、電扇、燈光租賃財物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0,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至111年8月13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5 13:30
開標時間 111/07/05 14:30
開標地點 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525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05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8月5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二)最近一期或前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付款辦法:一次付款;驗收後一次付清。 2.保固期限:無。 3.決標方式:單價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收件期限止,上班時間內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課發包中心洽購或郵購。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6.招標文件售價及購買文件之付款方式: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購者須付回郵及大信封,郵資20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市光復路74號「發包中心」;電子領標費用每份150元(不含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疑義者,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天,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8.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處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9.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10.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11.本所政風室相關資訊如下:(一)廉政電話:(04)7222141轉2301~2303、(二)廉政信箱:彰化郵政23-354號信箱、(三)傳真暨廉政專線:(04)7222144、(四)電子廉政信箱:politics@ems.changhua.gov.tw。 12.本所辦公時間 :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