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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1.7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陳碧誠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2672
傳真號碼 (02) 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cpc@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7002030203121
標案名稱 111年度全市河濱公園花海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955,92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3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8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94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08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A101011)種苗業】或【(A101050)花卉栽培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負責人或所聘僱員工(須出具勞、健保投保證明),具有「園藝技師或園藝丙級技術士或造園景觀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等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負責人或所聘僱員工(須出具勞、健保投保證明),具有「園藝技師或園藝丙級技術士或造園景觀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陳慈華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履約期限]: 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於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各階段履約期限為: 1.大佳河濱公園花籽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整地放樣、肥料施放及撒播花籽等現場工作需於開工日起30日內完成,並於分段查驗合格後次日起算育成期45日,合計所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75日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45日。 2.延平河濱公園草花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種植草花及植栽分隔板設置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30日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60日。 3.大溝溪生態治水園區草花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所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30日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60日。 4.古亭河濱公園草花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所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45日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60日。 5.古亭河濱公園(客家跨堤平臺下方廣場)草花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所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30日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60日。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領標期限]:111/6/23—111/7/7/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11年6月28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年7月1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