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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7
機關名稱 監察院
單位名稱 監察院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聯絡人 高麗美
聯絡電話 (02) 23413183 #605
傳真號碼 (02) 23972060
電子郵件信箱 lmkao@cy.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10603
標案名稱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形象暨簡介影片拍攝企劃及製作」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05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6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期履約第1期應於決標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第2期應於111年11月15日前完成;第3期應於111年12月20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或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法人、團體等,並檢附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人工領標每份新台幣壹佰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支付。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公告日起至111年7月5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向本院秘書處總務科洽購。2.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1.本案係採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方式,經評選優勝廠商,依優勝次序,自最優勝者起,依次以議價辦理。2.建議書之製作規定、公開評選之項目與方式及其相關規定,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監察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