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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0.41.10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中山路522號
聯絡人 張郁軒
聯絡電話 (03) 3387350 #277
傳真號碼 (03) 3396469
電子郵件信箱 080021@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DCA1123001
標案名稱 111年桃園處電動機車充電、電池交換站基座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86,67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8 11: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2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64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履約意願,避免隨意投標情形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過程配合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52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需載有電器承裝業 (E601010)
2.納稅證明:廠商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商業團體證明:檢附乙等(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均須於有效期限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甲種電匠
廠商信用之證明 提供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亦需申請)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附加說明
1.使用票據繳納押標金者,應抬頭劃線書明「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受款人,記載錯誤者為不合格標。 2.招標投標簽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需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 4.招標文件中(投)為投標文件、(契)為契約文件、(其)為其他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桃園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