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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4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花蓮管理處-工務組
機關地址 973 花蓮縣 吉安鄉 北昌5街14巷1號
聯絡人 涂冠群
聯絡電話 (03) 8463607
傳真號碼 (03) 8564350
電子郵件信箱 hw0177@iahli.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HL111A06-1110616-1
標案名稱 111年度大富圳3支1分線等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9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7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5元
總計
80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花蓮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處總務組繳費,工務組取件。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五街14巷1號
[標單費]新台幣500元整; [設計圖費]新台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8 09:00
開標時間 111/06/28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2F會議室,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收發室,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北昌五街14巷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後107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以擔保信用狀、保證書、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有效期應較開標日長30日以上。 2.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收發室。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4.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花蓮郵政第38信箱或電話03-8577673輔導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台北市南海路37號電話02-23711175,台北郵政5-154號信箱。 5.承攬廠商之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機制採扣點方式辦理,每點扣款新台幣貳仟元。 6.廠商履約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有違反之情事者,機關得停止給付估驗計價款至情形消滅為止。若因廠商未採行、或採行之污染防制設施,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設施標準,而導致機關被環保單位罰緩時,廠商應承擔該筆罰鍰,並願受相關機關之懲處。 7.本工程付款辦法:自工程開工後,依雙方簽定契約之工程進度請款,經本處核定後給付估驗款的95%,其5%作為保留款於驗收合格及保固保證金繳存後一次撥付。8.自111年2月22起本處標案押標金全銜改為"花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各式保證金依前揭填寫,押標金未依前揭填寫將判為資格不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