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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29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3 臺中市 西區 民權路101號
聯絡人 停車管理處 黃晴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61372
傳真號碼 (04) 22250348
電子郵件信箱 ee7971@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5122676
標案名稱 111年度臺中市停車動態資訊導引系統設置及優化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7.29.3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17,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
圖說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0 10:00
開標地點 交通局開標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50,000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1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交通局秘書室(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或電子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依工作執行計畫書及實際需要派工通知日為主。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之廠商者。
一、公司或行號。
二、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關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517,5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本案將於開標日起3日曆天內召開評選會,請投標廠商預先準備簡報等相關資料,機關將於開標當日通知評選日期。 2.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專戶為受款人: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 參、注意事項: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招標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