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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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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佳安路2號
聯絡人 蔡明澤正工程司
聯絡電話 (03) 4712001 #303
傳真號碼 (03) 4713823
電子郵件信箱 d23@wran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B02
標案名稱 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道路埋設段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50,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6/07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36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136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68元
總計
1,56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5 09:30
開標時間 112/06/15 10:3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五千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指定開工日起1,215日曆天(含細部設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單獨投標 投標廠商須具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甲等及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或2.10101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甲等及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3.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
共同投標,本採購允許施工廠商結合之共同投標方式投標,共同投標成員資格須符合下列三項之一,其廠商家數以2家為上限:
(1)「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投標。
(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共同投標。
(3) 「甲等綜合營造業」及「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共同投標。
投標廠商成員須推派一家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本案細部設計由廠商負責 設計能力得由分包商為之 分包商須為工程顧問業或技師事務所(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分包協議書)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財力部分: 1.單獨投標者,最近一年內其淨值不低於採購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新台幣2.2億元整)。 2.採共同投標者,最近一年各成員合計淨值不低於採購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新台幣2.2億元整)。 3.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各成員並應符合下列規定: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8倍 (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相當財力證明文件應檢附下列文件: (1)財力特定資格簽證表,需經會計師簽證且投標廠商應蓋章。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 (3)簽證會計師開業證明文件或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影本。 數量摘要: (1) 道路埋設段工程 管線總長度:0K+000~11K+106.88 約 11,106.88公尺。A. 明挖段 K型 DIP三種管 (或 SP管 2,000mm,總長度約 9,725.272公尺。B. 水管橋段:SP管2,000mm,共7座,總長度約382.72公尺。C. 推管段:U型DIP二種管∮2,000mm,總長度約998.89公尺。D. 閥類:∮2,000mm蝶型閥4座、∮800mm洩壓閥1座等。E. 其他:水土保持工程、監控及電力工程、雜項工程等。 (2) 寶山第二水庫溢洪道堰體及相關設施改善工程 包含溢流堰加高1.35公尺、溢洪道排水改善、庫區溢洪道左岸拋石改善、增設水位觀測井及量水堰、增設光纖電纜溝等,詳見「寶山第二水庫溢洪道堰體及相關設施改善工程」施工補充說明書、工程施工規範及細部設計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