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5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單位名稱 | 老人福利組 |
機關地址 |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
聯絡人 | 規格聯絡人:曾先生,採購聯絡人:董小姐 |
聯絡電話 | (02) 26531973 |
傳真號碼 | (02) 89798410 |
電子郵件信箱 | sfaa0665@sfa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B112005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因應超高齡社會創新專案推動與提升預防延緩失能服務量能專案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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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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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8,567,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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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3年度後續擴充期間為12個月,計11名人力,經費以856萬7,092元為上限,包含直接薪資(含行政助理薪資、勞健保、退休提撥及相關保險)、管理費、營業稅等,且得依原契約條件金額給付,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本案由機關視廠商履約情形及113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審議結果及核定後(以本署接獲核定函日為準)始能支應(如核定後金額遭刪減,本署得配合核定情形調減預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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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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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11/17 | ||
原公告日 | 111/11/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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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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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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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1/12/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2/05 17:30 |
開標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大樓)4樓辦公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秘書室(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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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廠商應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若未及於112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決標日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二)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一式2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5.標單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6.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7.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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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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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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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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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 傳輸次數 | 更正序號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公告日 | 檢視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