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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5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單位名稱 老人福利組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人 規格聯絡人:曾先生,採購聯絡人:董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531973
傳真號碼 (02) 89798410
電子郵件信箱 sfaa0665@sfa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2005
標案名稱 112年度「因應超高齡社會創新專案推動與提升預防延緩失能服務量能專案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567,092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3年度後續擴充期間為12個月,計11名人力,經費以856萬7,092元為上限,包含直接薪資(含行政助理薪資、勞健保、退休提撥及相關保險)、管理費、營業稅等,且得依原契約條件金額給付,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本案由機關視廠商履約情形及113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審議結果及核定後(以本署接獲核定函日為準)始能支應(如核定後金額遭刪減,本署得配合核定情形調減預算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7
原公告日 111/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5 17:3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大樓)4樓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秘書室(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若未及於112年1月1日前決標,則自決標日起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2.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二)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一式2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5.標單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6.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7.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無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規格聯絡人:老人福利組曾先生 電話:(02)2653-1973 傳真:(02)2653-1773 採購聯絡人:秘書室董小姐 電話:(02)8979-8296 傳真:(02)8979-8410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一)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項目及內容:113年度後續擴充期間為12個月,計11名人力,經費以856萬7,092元為上限,包含直接薪資(含行政助理薪資、勞健保、退休提撥及相關保險)、管理費、營業稅等,且得依原契約條件金額給付,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本案由機關視廠商履約情形及113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審議結果及核定後(以本署接獲核定函日為準)始能支應(如核定後金額遭刪減,本署得配合核定情形調減預算金額)。 (三)若本案執行人力薪資條件因機關需求調整或勞健保費用因法規修正須配合調整時,另以契約變更方式辦理。 ※第1次更正公告為 公告日:111年11/16 截止日:111年12/5(一) 17:00 開標日:111年12/5(一) 17:30 並更正招標文件:02需求說明書(1115修),0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115修),09投標封(1115修) ※第2次更正公告為 修正預算金額新臺幣856萬7,092元整,採購金額新臺幣1,713萬4,184元整。 後續擴充經費上限為新臺幣856萬7,092元整。 並更正招標文件:01投標須知(1116修),02需求說明書(1116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年度「因應超高齡社會創新專案推動與提升預防延緩失能服務量能專案計畫」 01 111/11/15 公告
112年度「因應超高齡社會創新專案推動與提升預防延緩失能服務量能專案計畫」 01 01 111/11/16 公告
112年度「因應超高齡社會創新專案推動與提升預防延緩失能服務量能專案計畫」 01 02 111/11/17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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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