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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8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文獻館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
聯絡人 席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115355 #24
傳真號碼 (02) 23115770
電子郵件信箱 at3443@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10316
標案名稱 臺北市公立學校第五期文物普查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臺北市立文獻館總務組
現場繳納新臺幣壹百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07 17:00
開標時間 111/11/08 11: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臺北市立文獻館本堂臺基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負責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臺北市立文獻館總務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或章程(組織章程之宗旨或任務內容應與學術研究、文物普查、文史教育及推廣相關)。
二、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三、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J、Z )。
請詳閱投標需知第貳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十三、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1/4等標期(不足一日以一日計,至111年10月31日止),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投標截止前一日。 ●廠商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次日起起算1/4等標期(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或至少10日(至111年11月7日止)。本機關處理異議期限:自收受異議次日起15日內。 ●本案投標文件(含報價有效期)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60日有效。 ●本案預定開標後30日內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108007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之1號臺北市立文獻館總務組李先生02-23115355#13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