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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2.62
機關名稱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單位名稱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機關地址 272 宜蘭縣 南澳鄉 蘇花路二段381號
聯絡人 謝耀祖
聯絡電話 (03) 9981915 #264
傳真號碼 (03) 9982220
電子郵件信箱 Elng5699@mail.e-land.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111-21
標案名稱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111年度「東岳湧泉公園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編製興辦事業計畫及用地變更編定與撥用」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9/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9/21 10:00
開標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蘇花路二段3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72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南澳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150天內(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電子領標序號(適用電子領標者)
4.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且營業項目中需之依法規定登記有案之不動產業(營業項目代碼H701~H706)、訓練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J201~J202)、會議展覽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JB01)、顧問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101~I105~I199)、資訊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301)、設計業(營業項目代碼I501~I504~I599)、研究發展服務業(IG02010)、藝文服務業(J601010)其中一項等,並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行號)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5.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7. 經主管機關證明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或原住民廠商證明。(獨資者請檢附負責人戶籍謄本)(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未盡事宜請詳閱招標文件;並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廠商親遞文件者,請送至南澳鄉公所收發室完成送件並蓋時間戳章。 3.開標日如逢天災等停止上班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本件為第一次公開招標取得報價或企畫書作業。 5.本件預定於111年9月21日上午10時於南澳鄉公所第一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進行資格審查,廠商資格審查無異議後,於同日上午10時30分辦理廠商簡報評審作業,請務必提前到場準備,並製七份服務建議書,攜至現場供評審委員參閱,如唱名三次未到(含遲到)將視為自動放棄簡報權利「現場簡報及解說」逕由委員進行書面審查。 6.本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第5條之1、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等辦理位於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得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8.其他 (1)有關評審時廠商資格審查、規劃內容評審之一切疑義,由評審委員會認定。 (2)參加廠商所提供之服務建議書內容及資格文件應負法律責任,並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