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29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智慧運輸中心
機關地址 800 高雄市 新興區 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
聯絡人 蔡舜宇
聯絡電話 (07) 7405155
傳真號碼 (07) 7405107
電子郵件信箱 tsaishunyu@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1
標案名稱 112年度交通設施維修與管理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擴充金額為標餘款及保留3,500,000元額度。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最長為2個月至113年2月28日或擴充金額用罄,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11 17:30
開標時間 111/10/12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十五號8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00,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8樓政風室或寄達高雄市新興郵局第00670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2年1月1日上午7時起至113年1月1日上午7時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詳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共同投標廠商皆應符合以下其中之一資格者: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期間,可提供勞務服務案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交通號誌工程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勞務服務之法人。
1.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開業證明)、公會會員證、技師證書。
2.技術顧問公司: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公會會員證。
3.交通號誌工程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勞務服務之法人: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政府機關發給之商業登記核准影本。
(※經濟部自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原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投標廠商注意)
(二) 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 切結書1、切結書2(僅技術顧問公司需繳納) (正本)。
(五) 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正本)。
(六) 押標金繳納憑據。
(七)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開業證明)、公會會員證、技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提出異議。 (三)本招標案於招標期間有任何資料更正或變更,請隨時注意本局招標網站(https://www.tbkc.gov.tw/)之公告。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本案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為 2人,出席人員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攜帶本機關發售招標文件中所附之「授權書」、「出席證明」,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得以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或有視同未到場之情形者,本局不另行通知,視同放棄前述各項權利。 (六)本案倘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故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者,領、投標截止時間或開標時間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地點,本局不另行通知。 (七)本案已公開預算(預估需用)金額,廠商報價總價若超過本採購預算(預估需用)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八)本案標單封應依規定檢附標單、標價清單,檢附不齊全者,所投標價無效,請投標廠商詳閱本案招標文件規範。 (九)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符合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依投標須知第49條規定辦理。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