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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12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聯絡人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曾昤媜
聯絡電話 (04) 22289111 #37329
傳真號碼 (04) 22291810
電子郵件信箱 afa7094@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11300-03
標案名稱 臺中市111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9/14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 營業項目為廣播電視廣告業(J503041)或藝文服務業(J601010)或演藝活動業(J602010)或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及(ZZ99999) 之公司或行號。
(二) 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標價方式: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980,000元整。 貳、補充說明: 1.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因應新冠肺炎訂定「社會局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聯合洽公區注意事項」,請各廠商代表人於開標前5分鐘至本府文心樓1樓民眾洽公專區社會局窗口,另洽專人引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