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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114/01/06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5.24
機關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許先生/彭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815226 #3702/9069
傳真號碼 (02) 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0061505@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LC0096B
標案名稱 50kg-N PC岔枕型高錳鋼岔心136付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0,68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6 09:30
開標時間 114/02/06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供應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7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餘詳備註條款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依廠商報價單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其製造廠曾製售相當於50公斤級(含)以上高錳鋼道岔出廠檢驗合 格證明書,其產品經國内、外(鐵路機構)認可,應隨規格標提出曾供售上述客户簽發之驗收或使用良好證明文件、詳細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聯絡人及部門。前述文件如以中文以外之語言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附加說明
1.標的原產地: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會員國家。 2.交貨期限:決標次日起27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餘詳備註條款一。 3.交貨時需檢附生產/製造者之出廠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 並具結保證該報告及該證明確實為生產/製造者所提供之出廠檢驗報告及出廠證明。 4.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本公司於付款時將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即含稅總價3%)轉作保固保證金,得標廠商如不同意前述履約保證金轉作保固保證金之處理,得以另行繳納保固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保固保證金俟規定之各批次保固期滿(依本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次無息發還,倘不履行保固責任時,不予發還該批次之保固保證金。同意本公司保留履約保證金之30%轉作保固保證金者,另70%履約保證金於全數批次交貨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一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保固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5.規範、備註條款、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文數等),備註條款優於規範、規範優於契約條款。 6.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則該部份資訊不公開。 7.本案係總價決標。 8.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該部份不予公開。 9.廠商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請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第80條規定)。 10.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11.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12.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3.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投標廠商報價時總價應包含營業稅5%。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含商業發票)請款之投標廠商,於廠商報價單內營業稅仍以5%計列,其標價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若未列明營業稅或非以5%計列者視同總報價包含5%營業稅辦理比減價格及決標,若得標時其契約價金以決標價除以1.05訂之,惟外國廠商以其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營業代理人或由國內廠商等名義開立統一發票請款者,契約價金不以決標價除以1.05(即契約價金包含5%營業稅),營業稅由該等機構、代理人或廠商繳納。投標廠商為離島地區營業人且符合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者,不適用前述規定,其廠商報價單內之營業稅仍以0%計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