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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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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14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1 臺南市 東區 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6) 2679751 #101
傳真號碼 (06) 3351581
電子郵件信箱 a00082@tncg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56724
標案名稱 整合式通信網路及電話系統設備建置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33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上班時間至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詳如招標公告)以現金不具名購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5 10:00
開標時間 113/05/15 14:2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本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受理招標文件疑義或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蔡先生,電話06-2679751分機101、傳真06-3351581、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林森辦公室1樓秘書室(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4.投標文件外標封【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請依招標公告之公告時間為準並填寫。 5.得標廠商承攬契約應繳納之印花稅,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除臨櫃、傳真或email至本市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辦理外,還可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自行網路申報開立繳款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