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93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愛國西路1號
聯絡人 林思言
聯絡電話 (02) 23113040 #1355
傳真號碼 (02) 23810598
電子郵件信箱 s5209191@utaipei.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3009
標案名稱 113年度博愛校區中正堂影音整合系統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68,08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3 09:30
開標時間 113/05/13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勤樸樓地下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4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大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總務處營繕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規定期間113/6/20至113/9/10內限期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電器安裝業(E60102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証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3.票據交換機構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退票記錄之證明文件(必須有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 1.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 2.投標廠商需自行到現場勘察現況。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5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5月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聯絡電話:23113040分機1355、傳真號碼:23810598、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營繕組。 5.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60日止。 6.為保障教職員工生之健康,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大專校院室內場所及未設吸菸區之室外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另依同法第31條規定,違反前開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得標廠商務必遵守本條款,若違反本條款經查獲者每次罰款2,000元整。 7.本採購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新臺幣4,488,300元。(詳投標須知第六點) 8.審查會議地點為本校博愛校區勤樸樓地下一樓開標室,時間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